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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协委员慈善项目捐赠-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奖学金使用方案
2014-05-03 10:04  


    大连理工大学商学院为了更好地使用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协慈善项目提供的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捐赠款,拟设立奖学金的执行方案如下:

    第一条:年度经费分配

    2014年度计划使用6.0万元(大写:陆万元),2015年度计划使用14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元)。

    第二条:奖学金类别

    面向本科生设立 “励志奖学金”、“优秀奖学金”;面向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奖学金”。

    第三条:励志奖学金的使用

    (1)设立目的

    旨在帮助家境清寒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就学的经济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学习、科研和社会活动。

    (2)评选标准

   对接受奖学金学生的基本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诚实守信,学习刻苦。结合成长导师、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考察以及班级和书院同学的评价对上述情况进行确认。并以下述两条作为必要的附加条件进行评选:

    ① 报名者必须是进入校区贫困生数据库的商学院本科生;

    ② 报名者根据专业综合排名来进行排序,选取每个专业的前两位学生进行资助。

    (3)资助额度

    励志奖学金的资助额度为每生每次4000元。

    (4)预算

    2014年资助2014级三个本科专业6名同学,预算支出额度为0.4*6=2.4万人民币,2015年资助2014级三个本科专业6名同学和2015级三个本科专业6名同学,共计12名同学,预算支出额度为0.4*12=4.8万人民币。

    第四条:优秀奖学金的使用

    (1)设立目的

    旨在支持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习和实践。

    (2)评选标准

    本科生以学业成绩为主要评选依据,结合思想品德、社会实践与平日表现,资助专业综合排名前10位的学生。其中前3位获得一等奖,后7位获得二等奖。额度分配为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和经济学专业每个专业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分别为3人、2人和2人。按照本学年所修全部课程(个性课程和第二课堂除外)期末考试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其中学年内修读学分数低于指导性培养计划规定的或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不可申报当年奖学金。

    研究生以科研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中论文发表以主校区管经学部认定的期刊标准(包括国家自然基金委指定的管理科学B类以上重要期刊以及SCI检索的英文期刊等)来进行评价,参与科研项目的绩效由导师评价,结合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与平日表现,资助综合排名前3位的学生。其中第1位获得一等奖,后2位获得二等奖学年内修读学分数低于指导性培养计划规定的或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不可申报当年奖学金。

    (3)资助额度

    优秀奖学金的资助额度为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次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次3000元。研究生一等奖每生每次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次2500元。

    (4)预算

    2014年奖励2014级本科生一等奖学金3人,预算支出为0.5*3=1.5万;二等奖学金7人,预算支出为0.3*7=2.1万;2014年共预算支出3.6万元。

    2015年拟奖励2014级和2015级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各3人共6人,预算支出为0.5*6=3.0万; 2014级和2015级本科生二等奖学金各7人共14人,预算支出为0.3*14=4.2万;2015年本科预算支出共7.2万元。

    2015拟奖励2014级和2015级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各1人共2人,预算支出为0.5*2=1.0万; 2014级和2015级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各2人共4人,预算支出为0.25*4=1.0万;2015年研究生预算支出2万元。

    第五条:公布及评选程序

    本次捐赠款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由商学院办公室发布新闻和奖学金设立计划。在2014年和2015年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公布接受申请和截止的具体日期,由学生报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随后组织评审,未报名者不能获得任何奖学金评审资格。本科生以专业作为评审单位,研究生以年级作为评审单位,由5位以上职称为副教授以上的教师组成专家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请校区由大连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发放奖学金到受奖学生的银行卡。

    重要说明:

    对于转专业来到商学院的学生将根据其在原专业的综合排名情况来确定入选资格。与商学院原有学生公平竞争,相对名次居前者入选。

    上述奖学金具体解释由商学院院务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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