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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宝学-宝来化工发展项目”执行方案
2014-04-01 09:38  

为科学合理利用“宝学-宝来化工发展项目”,更好发挥项目的育人效果,扩大宝来化工有限公司在我校和社会的影响力,现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宝学-宝来化工发展项目”的执行方案约定如下。

一、发展项目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宝学-宝来化工发展项目

二、发展项目设立时间、奖项设置、名额和奖励金额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宝学-宝来化工发展项目”从201401月开始设立,暂定连续设立3年。

2.每年宝来公司投入500,000.00元人民币作为盘锦校区发展化工项目。项目80%用于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20%用于校区其他学科。基金主要用于6各方面:

1)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00.00元,每年奖励28名优秀学生,分两个等级,一等每人5,000.00元人民币,8个获奖名额(研究生3名);二等每人3,000.00元人民币,20个获奖名额(研究生7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优秀教师奖教金50,000.00元,每年奖励10位在教学科研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每人5,000.00元人民币。

3)国际化交流项目100,000.00元,其中用于学生的国际化交流不低于50,000.00元,每人10,000.00元人民币,其余用于国际大师的聘请、教师的出国交流,每次5,000.00-10,000.00元人民币。

4)教师科研项目160,000.00元,每年资助4-8项与企业需要的探索性科研项目,每项20,000.0040,000.00元。

5)学生创新项目20,000.00元,每年资助10项探索性创新实验,每项2,000.00元人民币。

6)学科建设基金70,000.00元,聘请学术大师开设导论课、召开学术会议、召开研讨会等。

三、发展项目的使用范围和方法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宝学-宝来化工发展项目的使用对象为在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化工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在校化工相关的教职工。

成立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每年向宝来公司汇报,与宝来公司协商组织颁奖仪式,请宝来公司来校为获奖师生颁奖,扩大项目的教育与激励作用,扩大企业在校内外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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